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唯美德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00t仿藤条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500t仿藤条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
建设单位:安徽唯美德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安徽唯美德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拟租赁安徽齐林休闲器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1000m2用于建设本项目,通过新增4台搅拌机、7台冷却机等形成年产500t仿藤条项目。项目完全建成后,可年产500吨塑料仿藤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已建设的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最终排入山北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挤塑机产生的挤出废气通过7个集气罩分别收集合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外排。VOCs的排放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排放标准(50mg/m3;1.5kg/h)和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50mg/m3);厂界VOCs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破碎机产生的破碎粉尘和投料口产生的投料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外排。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收集尘经过收集集中部分可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给环卫部门清理,废包装袋集中外售。项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废,收集集中后场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