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坛 | 资讯 | 房产 | 人才 | 汽车 | 生活宝 | 活动 | 商业合作 | 公益 | 广德网址公众号导航
生活宝手机客户端 | 微信服务号
 
 
 
 
  广德新闻 > 30 > 正文内容
未备案先收费 合肥一停车场被罚款五千元
 
新闻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热度:269  

  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从包河区城管局获悉,日前,包河区一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停车场备案手续,被包河城管依法查处。

  现场检查时,城管队员发现该公司经营的停车场有违规向社会人士收取费用的情况,属于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包河城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以5000元罚款。

  记者从包河区城管局了解到,今年下半年以来,该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停车场违法行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办理备案手续进行停车收费、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擅自将停车场挪作他用、未如实将停车数据接入诱导系统等四类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根据《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领取营业执照起十五日内,须向区城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包河区城管局停车办负责人介绍,停车场备案除需要经营管理者基本信息,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交通组织图则、停车场平面图,停车场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外,还应该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包河城管部门要求已备案停车场须将备案登记表张贴在入口岗亭内显眼位置,并统一制作军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包河区还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551-69110000,方便辖区市民随时投诉。(通讯员 李锡龙 程青 记者 杨琦)


微信扫描分享本条新闻
去广论发表我的看法 | 打印 | 关闭
 一周热门资讯
 推荐阅读
· 女子安检口高喊“被袭胸”
· 哥哥用亲情唤醒昏迷妹妹
· 有孕在身上法庭 只因酒后太糊涂
· 获救白天鹅“茶饭不思”
· 劳斯莱斯车主未现身 围观市民倒来了不少
版权所有©数字广德 2004 - 2018 本站内容及设计严禁抄袭仿照 所有新闻内容出处均来自合作媒体
皖ICP增值电信信息业务许可证编号: 皖B2-20090043 安徽省互联网协会会员编号:00273 网站备案:皖ICP备05020491
危害信息举报电话:0563-6020163
页面执行时间:78.12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