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宁国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依法签批了受省政府委托的建设用地,这也是承接委托后该市首宗获批的建设用地。宁国承接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委托后,建设用地审批时间缩短至十个工作日。
据悉,此次获批用地分别为第2批次、第4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72亩。用地分别位于该市西津街道潘村村、河沥溪街道嵩合社区与蔬菜社区。
自省政府决定将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以来,宁国市高度重视,及时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宁国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于2021年8月16日印发《宁国市人民政府承接安徽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承接委托事项、组卷审查人员、流程及考核办法,构建了严格规范、精准高效的审批机制。同时全面实行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主动接受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该局组织赴浙江省桐乡市借鉴学习用地审批权承接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在系统内分乡镇所、科室及党委班子三个层次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省政府和省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安排业务水平强的工作人员参加用地报批的组卷审查,8月17日出台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承接安徽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并明确乡镇街道征地补偿落实的主体责任,确保土地征收前期程序的履行真实合法有效,依法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宁国市履行委托审批用地程序,严格依法依规批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报件组卷审查并呈报,宁国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批印发。至此,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实现了成功承接,为地方发展做好了土地要素保障。下一步,宁国市将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审查标准不降低、审查内容不减少、审批效率大提升”的工作思路,加强学习研究,借鉴先进经验做法,自觉接受督查指导,规范行使省政府及宣城市政府委托的用地审批权,为推动宁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